章子怡告誹謗 《蘋果》《壹週》三度延交抗辯書

國際影星章子怡早前入稟香港高院,民事控告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及《壹週刊》誹謗,誣指她捲入薄熙來案。《蘋》、《壹》兩報刊昨日第三次向高院聆案官申請,要求延期呈交抗辯書,雖然聆案官最終批准被告的申請,並把期限延至十月五日,但聆案官表明,今次已是兩報刊再三要求延期,故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延期,如法庭當日還沒收到被告抗辯書,原告便可引用被告不抗辯為由,要求法庭判原告直接勝訴,即章子怡一方便可直接申請勝訴!另外,被告要為今次申請,支付原告訟費八百元。

案件編號: HCA 100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