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宗瑞仍堅稱沒有下藥迷姦,與女友們性交、拍攝性愛光碟,都是經過她們同意,他又供稱是將網路攝影機架設在電腦螢幕上方,透過滑鼠或遠端按鈕遙控方式,拍攝他與女子做愛過程。但檢察官勘驗影帶後認為李為脫罪之詞,訊後仍令將他還押。
搜索散布淫照網友
目前檢察官除已勘驗過16條疑為李偷拍迷姦女子的影片,昨日也同步針對網絡上散布淫照、影片的網友,指揮警方在全台大規模搜索、約談行動。警方共約談12名涉案網友到案,已依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至於李宗瑞的律師透露,已被羈押兩周的李宗瑞已逐漸適應生活,其父母初期擔心兒子在看守所內的飲食,表示要寄食物,但遭李宗瑞拒絕,認為吃看守所內準備的食物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