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拍罷《哈利波特》後,愛瑪沃森(Emma Watson)為了學業而減少電影工作,為求將「妙麗」形象洗底,希望以其個人時裝風格,塑造耳目一新的她,而在新作(《少年自讀日記》The Perks Of Being A Wallflower)中不再是童星,今次接受挑戰扮演有主見的美國高中生。
記:《少》片是你完成《哈利波特》系列後,首套當女主角的電影,好像隔了很長時間呢!
愛:當時在想要不繼續拍電影,要不就繼續學業。我沒有更多時間去演不同電影,或者去給人「愛瑪不單單是妙麗,她是個演員,可以演不同角色」的想法。當時沒有接電影,是因為太專注學業,考公開試然後上大學,當時真的沒時間。
記:跟導演Stephen Chbosky見面時,如何被說服演Sam這角色?
愛:在一次會議中他說:「好!你不僅會成為電影中重要的一部分,而且這個夏天你會認識到一些要好的朋友。」當時真的不知道這個人究竟想些甚麼,不過他說的最後也成真。
記: 拍攝時快樂嗎?
愛:誰知道拍攝後我會愛上匹茲堡這地方呢!當到達匹茲堡時,心想:「我的天啊!這裏是人住的嗎?甚麼也沒有,還要逗留七星期。」最後完美地完成拍攝工作,劇組住同一間酒店,所有房間都是相連的。每天都一同吃晚飯,一同聽音樂和玩樂,真的好開心。
記: 拍攝時有遇上甚麼難題?
愛:拍攝前自己非常緊張,特別是美式英語的問題。其他演員都是在美國唸高中有真實經驗。我的劇本上寫滿了對美式口語、高中生活的筆記,Stephen就叫我放鬆一點,他覺得我就是戲中女主角Sam,其實就是這麼簡單,故此不用太刻意。
記:怎樣克服美式英語的口音呢?
愛:小時候我常跟着收音機唱歌,祖母總是問我為甚麼要用美式英語的口音來唱歌,我想因為歌手是美國人吧!而Stephen向我建議用美式口音唱出對白,真是很好的建議,然後我不斷聆聽至不用強記為止。
記:曾擔任過不少大牌子的代言人,時裝對你來說是甚麼?
愛:很想發展自己的時裝風格,時裝容許我走出《哈》片系列,更容許自己成為多方面的人,這就是時裝給予的自由,可以透過衣着、髮型等去重塑自己。
丹尼爾烈格夫與愛瑪沃森拍罷《哈利波特》後也刻意去演成熟的角色來洗底,「哈利仔」在新片《Kill Your Darlings》演同志詩人外,「妙麗」就客串《情迷夢露7天》(My Week with Marilyn ),早前她就被著名女導演蘇菲亞哥普拉(Sofia Coppola)睇中,邀拍根據2008年10月至2009年8月多位名人紅星如Paris Hilton、美瑾霍絲(Megan Fox)等家居失竊案件為藍本的電影《The Bling Ring》,而她更飾演竊賊童黨的首領,可說是從影以來的新挑戰。
姓名:Emma Charlotte Duerre Watson
出生日期:15/4/1990
出生地點:法國巴黎
嗜好:曲棍球、網球及滾軸溜冰,喜歡烹飪、唱歌及跳舞,2006及2007年曾參加校內跳舞比賽。
代表作:《哈利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