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有一的「盛女」薛凱琪覺得結婚是遙遠的事,事業型的她由細到大都不愛靠男人,從來不覺得女人使男人錢是奉旨,她不會為嫁到個有錢人而驕傲,她願意做個平凡人的妻子,跟老公共同分擔。
以前細個會諗30歲都未結婚生仔:「嘩!唔係啩?死得啦!」到25歲就覺得不能太快結婚,因為我22歲太遲入行,仲有好多歌想唱,好多電影想拍,如果太早結婚,我又未儲到錢,我爹哋媽咪點算呢?我唔想靠老公,因為照顧爹哋媽咪是我的責任,應該由我承擔。如果能夠儲筆錢給他們養老,我會覺得驕傲,如果嫁了個有錢人,他畀筆錢我父母養老,我沒有甚麼好驕傲,不會驕傲自己嫁到個有錢人。
我不會靠男人,如果老公畀錢養我,我會認為佢好好,但不會覺得是奉旨。好多女仔拍拖時,食飯、旅行、買東西都係男仔畀,除非男仔好有錢,否則一個打工仔,月入兩萬元又點變做四萬呢?我覺得AA制不代表寒酸,邊個賺得多或者畀多少少,這與性別無關,我鍾意平等。
我屬於事業型,將來結婚相信都會繼續工作,除非老公不鍾意我做,但要有一個合理原因,不能因為自私的需要。今日的我覺得結婚太遠了,目前我唔覺得自己會嫁畀一個好有錢的人,我亦不認識甚麼富豪,只想嫁畀一個平凡人,亦不期望他可以養活我屋企人,因為無端端養多三個人喎,我仲有三隻貓一隻狗,所以婚後相信我還是要工作,事實上我都愛我的工作,如果因為嫁到個有錢人而不做,即過去8年我工作純粹為錢?事實上並非如此。
我本身好鍾意小朋友,但要擁有自己的小朋友責任好大,要同老公肯定有經濟能力負擔得起,畀到小朋友最好的一切,仲要個老公真的好好先會生。我生又得不生都得,如果老公肯,我亦不介意領養,最理想是生一個領養一個,只要有愛領養小朋友都是一樣。
口述:薛凱琪 筆錄:音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