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人兜售GaGa演唱會的門票,黃國桐律師表示:「任何人以高於市價出售門票就已經觸犯刑事條例,除非該人士有提供附加服務,例如專車接送往返表演場地,否則最高刑罰係每張門票罰港幣2000元及監禁6個月。(購買者是否犯法?)買者唔犯法,除非佢係主動要求賣方以高於市價出售門票,咁就會觸犯招徠罪,同賣家嘅刑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