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FACE》偷拍兼被指有易服癖的李泳漢,去年亦曾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事件一直跟進中。泳漢對於昨日公署的裁決非常歡迎:「呢個係好正面嘅訊息,話畀人聽呢啲不良傳媒嘅做法係錯嘅!每個人都應有私隱,唔會因為藝人而遭剝削,因為呢啲係香港嘅核心價值,(私隱)應被重視,唔應該被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