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歌手Britney Spears因不滿有中國鐘錶商利用她的名字作為產品商標,入稟控告中國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Britney在起訴文件中指她在中國知名度高,名字被印作為商標會誤導消費者以為她和商品有關,但由於該商家早於01年申請註冊、04年已獲批准使用,法院認為Britney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在中國廣為人知,起訴因此被駁回。另外,剛訂婚的Britney難掩喜悅,set頭拍照再騷價值9萬美元(約70萬港元)的訂婚戒指,並留言話望戒指望唔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