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行為換撤銷控罪

阿B與范姜同被控刑事毀壞罪,范姜另被控襲擊導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日獲法庭撤銷所有控罪,各人以2,000元自簽擔保並須守行為12個月。據黃國桐律師指,雖然控辯雙方均同意以自願簽保了事並被視為無罪,但二人要以為期12個月的守行為方式作為撤銷控罪的代價,期間不得再犯損壞及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