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四十四歲的蔡一傑上月醉酒駕駛在港島沙宣道釀成意外,他早前承認醉酒駕駛及不小心駕駛兩罪,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蔡一傑被判做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需罰款一萬二千元和停牌兩年,而前一晚徹夜難眠的蔡一傑於聽取判刑時一度緊張得「抖大氣」!
蔡一傑於早前發生車禍,被警方控告不小心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兩項罪名,昨早傑仔在經理人林珊珊、好友陳淑芬夫婦及兄長蔡一智及大嫂陪同下到東區裁判法院等候判刑。傑仔約九時廿分到達法庭,身穿黑色筆挺西裝的他,落車後頻和同行的律師密傾,於庭上,雖然有好友及家人陪同,但和助手同坐的傑仔表情繃緊,見他一度「抖大氣」,似乎心情相當緊張。
傑仔的代表律師先提出之前的醉駕只判罰款的案件,並表示傑仔已認罪及承諾日後小心駕駛求法官輕判,但法官則指傑仔的案情較為嚴重,雖未致要判監,但從相片中得知肇事車輛共發生三次撞碰,令路邊的鐵欄、郵筒及消防水龍頭損毀,及後繼續行駛二百米,而傑仔還打算回家,相信他是受酒精影響所致。
法官又說慶幸是車禍不是發生在繁忙時間,因沙宣道有不少學童返學及市民趕返工,否則後果嚴重。法庭有鑑於傑仔認罪及之前曾參與不少公益事務,故只罰較重額的罰款,宣判第一項及第二項罪刑,分別罰二千及一萬元,另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兩年及在停牌期間最後三個月內需自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要即時交出車牌,如守行為期間再犯,有機會即時入獄。
當傑仔和兄嫂及朋友離開法庭時,明顯鬆一口氣,面帶笑容向在場採訪傳媒抱拳致謝,說了一句:「多謝關心。」即上車離開,在車上他再說一句:「多謝關心。」其兄長蔡一智亦抱拳致謝。記者再致電傑仔,聲音顯得頗累的說:「我尋晚冇瞓呀,(點解呀?)因為要上庭,你知啦,(對判決滿意嗎?)我只可以答一句:『多謝關心』,我同律師仲有嘢搞緊。」傑仔以「好多電話要入」及「要熄電話休息」為理由而禮貌掛線。
案件編號:ESCC 2434/2011
採訪:音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