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須簽字作實

司機遇到不涉及人命傷亡的輕微交通意外時,可即場賠償了事。佘詩曼賠償500元給的士司機,但未有簽字作實,黃國桐律師指該簽字可有可無:「唔一定要互相簽名,對方事後追究唔到,因為當時畀500元嘅意圖係已經解決件事。」如果雙方簽字,黃律師表示要記下車主姓名及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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