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大宇之前因被指欠交罰款而遭通緝,昨日下午他到達沙田法院上庭,更承認控罪,之前交了一千一百元保釋金外出的他,扣除了九百元罰款,可領回二百元。大宇昨日表示因不熟路,故乘的士前來,事後問他是否鬆一口氣時,他說︰「解決咗件事啦!我強調我係有交,可能郵遞過程有意外,但法庭都當我冇交,自己職業問題成日要出境,都想快啲解決件事。」
大宇又指已向運輸署查過,自己駕駛執照報了舊經理人地址,故之前08年4月曾有警告信給他,他都收不到,但現時已重新申報新地址,他又笑言︰「拍戲上庭就拍得多,今次第一次,都係一次經歷,(黑氣過晒使唔使拜神?)拜咗啦!我今年犯太歲,我都有去攝太歲。」他又表示放假至三月尾,便會返內地登台及續廣告合約等。
案件編號:STM303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