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李準基去年九月在台灣舉行演唱會,開騷前台灣主辦單位不但沒有履行合約籌備演唱會,連表演場地費用亦未支付,最後要由李準基韓國經理人公司自掏腰包支付一切費用。
李準基韓國經理人公司早前入稟台灣法院向主辦單位提出民事訴訟,並且要求對方賠償250多萬台幣(約62萬港幣),台北地方法院昨日法官判主辦單位敗訴,要賠償250萬台幣(約62萬港幣)給李準基所屬韓國經理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