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失機恐揭私隱

圈中不少藝人會將重要的資料及相片放存於電腦或手機中,所以一旦被盜竊或遺失都會非常麻煩,甚至要報警處理。

10年2月

傅穎在船上遺失了私人 手機,她表示電話很重要,內有很多藝人電話,已經報警,更指如有人拾獲將會重酬。

09年2月

李珊珊於洪天明酒吧遺失手機,事後她驚青表示恐怕裏面的短訊或密照被公開,故即時報警。

06年8月

胡杏兒在拍攝《肥田囍事》時失了手機,表示有許多私人短訊及藝人電話,還有已去世的貓貓相,事後她亦報警處理。

05年3月

林志玲拿手機到維修中心修理,內有她與緋聞男友言承旭的浴袍親密照,竊取人更向台灣傳媒索取10萬元台幣的刊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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