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吸金力強,當講到離婚支付贍養費,分分鐘都高達天文數字,尤其是國際級巨星,更動輒以「億」計算!
羅嘉良與前妻方敏儀於08年正式簽紙離婚,嘉良為使前妻生活無憂,他除保留二百萬現金自用外,其餘約值四千萬資產,全數撥作前妻的贍養費,而嘉良在愉景灣的豪宅,亦歸前妻所有。
麥當娜於08年正式與佳烈治離婚,娜姐更要支付贍養費約五千萬至六千萬鎊(約港幣五億九千萬至七億零八百萬港元),包括其位於英國Wiltshire區,價值一億六千五百萬港元的郊外大宅。
前披頭四樂隊成員保羅麥卡尼與第二任妻子希芙繆絲於08年2月達成離婚協議,保羅同意支付二千四百多萬鎊(約三億七千萬港元)贍養費,打破當時英國離婚官司的紀錄。
金像導演史提芬史匹堡因前妻根據一張寫在餐巾上的婚前協議書,令他於79年離婚時痛失一半身家約七億八千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