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美國色情網站在女藝人身上「做手腳」,將有穿衣服的照片,變成露點及露毛的不雅照片,律師黃國桐表示任何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網站,只要發放淫穢物如圖片、片段,即觸犯淫穢刊物條例。黃又表示藝人沒有肖像權,法律不只保障藝人,只要網站將任何人的淫穢圖片或影像上載,也即屬違法。黃國桐又提醒大眾:「任何人到網站下載淫穢內容自用,亦有機會侵犯版權,如再將內容發放或上載,即觸犯『發放不雅刊物條例』,最高刑罰罰款50萬港幣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