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相佑撞車逃逸 輕判罰款

權相佑於六月十二日撞警車肇事後逃逸一案,昨日被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判罰款五百萬韓圜(約三萬二千港元)了事。權相佑在事發後相隔兩天才到警署自首,警方未能確定他有否涉及醉駕。

按照韓國道路交通法所戴,發生交通意外後未有採取措施,如不涉及人命傷亡及導致財物損失的肇事逃逸案件,通常會酌情罰款了事,但較醉駕的罰款為高。另外,申恩慶則遭事務所入稟控告詐騙,指她於今年五月收取七十二萬港元簽下合約後不肯接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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