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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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聖依個唱嘉賓咪嘴重罰

內地去年訂下法例嚴禁歌手「咪嘴」假唱演出,而去年黃聖依演唱會上的特別嘉賓方梓媛及殷有璨均被查出假唱,欺騙觀眾,最高罰款將高達十萬元人民幣,事件對香港歌手到內地登台影響甚大。

內地新進歌手黃聖依去年9月19日於四川成都舉行《今年我最紅》演唱會,邀請到多位好友嘉賓撐場,包括台灣歌手任賢齊、內地歌王孫楠、方梓媛及殷有璨等,由於內地嚴厲打擊歌手「咪嘴」演出,執法人員主動介入調查,但當要求主辦單位交出當晚的錄音檔案調查時遭拒,最終搜獲被掉出場外的錄音USB。而錄音檔案中發現方梓媛及殷有璨演唱時,咪高峰一直沒有任何訊號,表示兩人用預先錄好的歌曲代替真唱,成為首個假唱案例。

公司即劃清界線

方梓媛及殷有璨的所屬公司巨力影視傳媒接受訪問時立即「斷六親」否認兩人乃簽約藝人,公司表示他們只作暖場啦啦隊的舞蹈演員而並非歌手身份,而二人演出不屬於演唱會範圍,對於被起訴感到不公平。

關心妍指代價大

當晚有份擔任特別嘉賓的任賢齊表示:「當晚我同黃聖依合唱一首歌,自己獨唱一首,都係唱MMO(即音樂伴奏),我一向都堅持唱現場,我唱完就離開,唔知當晚有咩嘉賓,亦唔知發生咩事。」而經常到內地登台的關心妍透過電話表示:「我一向都唱現場,絕對唔會咪嘴,尤其內地訂咗呢條條例,就更加應該尊重當地法規,(十萬罰款有阻嚇作用?)如果演出者嘅歌酬少,十萬蚊真係好大代價,同埋一定會影響歌手聲譽,所以我堅持真唱。」  

文:音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