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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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格襲擊側田守行為一年

馬來西亞「情歌王子」曹格去年九月在街上襲擊好友側田,案件於昨日宣判,裁判官頒令曹格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不會留案底。而曹格於法庭外兩度被問及戒酒一事,他未有正面回應,只稱家人及朋友會用不同方法協助。

曹格昨午二時十五分由保母車接載到東區法院,現場有逾半百傳媒守候。戴上黑超的他,以白恤衫領呔、牛仔褲及皮鞋整齊現身,神情凝重,並由三名工作人員陪同,近二十名記者入內旁聽。

緊張搓大髀

法庭上除下黑超的曹格不時捽眼、搓大髀,顯得非常緊張。案情指去年九月廿三日凌晨,曹格跟好友側田於中環酒吧消遣,兩人奏樂時,不滿被一名外籍人士譏他們似小丑,曹格欲與該男子理論,但被側田及友人拉到店外,曹格先在街頭推倒側田,繼而於紅棉路拾起路牌作勢攻擊側田,事件最終無人受傷。曹格亦承認案情。

被捕後他聲稱受酒精影響致行為失當,感到十分後悔,他亦強調側田全程都沒有打過他,警方調查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加上事主側田亦無異議,故曹格被判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不會留案底,整個判案過程僅十分鐘。曹格庭上只回答過:「我同意」、「明白」一共五個字,法庭亦要求本名曹佰豪的曹格,承諾於未來一年內,不再干犯涉及暴力、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破壞公眾安寧或公物的罪行。

再一次道歉

曹格於下午三時離開法院時,接受傳媒訪問,他率先向側田、家人、公司、朋友及媒體再一次道歉,他說:「為大家帶來不必要嘅麻煩,我知錯喇,亦都尊重法官判決,雖然今次佢判我守行為十二個月,但對我嚟講,係守行為一世。」他希望以身作則,呼籲年輕人不要胡亂犯錯,當被問及會否戒酒時,曹格說:「發生呢件事,係一個重要時刻去改變我嘅生活方式,對任何嘢都會積極。」問到有否跟側田見面,他說:「件事之後都冇約過,我同佢仲係非常好嘅朋友。(聯絡佢講判決?)佢應該會自己睇報紙。(下次見面再飲?)應該唔飲喇!(戒酒?)身邊有好多人都幫緊我。(點幫?)用好多唔同方式,多謝大家關心,我會做畀大家睇。」短短十數分鐘的訪問中,曹格兩度被記者問及會否戒酒,但他都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會盡力改變生活方式。

訪問後曹格大方讓傳媒拍照,期間不時雙手合十表悔意,他登上保母車後直駛位於炮台山的港島海逸君綽酒店,酒店停車場明顯加強保安,將鐵欄加上屏風阻礙傳媒追訪。

曹太撐老公

曹格太太吳速玲則透過經理人公司表示:「謝謝大家關心,Gary(曹格洋名)已經為自己的行為負了責任,還是希望大家繼續支持他。」晚上七時,曹格乘保母車往尖沙咀一錄音室,為今晚的《超級巨聲》擔任嘉賓主持練歌,見他一臉疲倦,他說:「昨晚成晚冇瞓。(今朝好緊張?)係。」接近九時,曹格離開錄音室直返酒店,未有外出。

而側田及金牌大風方面,未有就判決作出回應。

案件編號:ESMP 71/2010

文:音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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