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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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本山贏官司獲賠12萬

內地喜劇演員趙本山早前入稟控告蘭州、深圳市及西寧市三間萬順通航空票務有限公司(下稱萬順)侵其肖像權,趙本山的代表提出證據表示去年七月萬順擅自使用趙本山的肖像替其公司做廣告,稱此行為侵犯了趙本山的肖像,嚴重損害他的名譽。此肖像侵權案於本月十三日在蘭州中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萬順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通過報章向趙本山賠償道歉,趙本山獲該公司賠償共十萬人民幣(約十二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