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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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位四宗罪

一向作風出位的LMF,今次開騷更犯下「四宗罪」,認真惡搞!

第一宗罪:食煙

台上成員及台下嘉賓喪食煙,完全罔顧法紀,完場後有大量煙頭及啤酒罐遺留現場,烏煙瘴氣。

第二宗罪:唱粗口歌

成員全晚大唱粗口歌,又與台下觀眾以粗口對罵。

第三宗罪:小童入場

門票列明當晚12歲以下人士不能入場,但在場就發現有3、4歲小朋友,事後主辦單位解釋他們是嘉賓的親屬。

第四宗罪:掟水樽

LMF開騷經常向台下觀眾掟水樽,造成危險,今次亦冇例外,可幸並無發生不愉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