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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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復生:係咪十姑娘講?

陳復生入稟申請與何東舜銘(Michael)離婚,引發豪門爭奪戰!陳復生與十姑娘何婉琪大女麥慧貞昨日聯手開記者會,兩人聲稱分別收到何東舜銘發出的律師信,前者被要求交回價值三千多萬的三隻鑽戒,後者則被收回住了幾十年的居所。陳復生對此充滿疑問:「係咪十姑娘意願呢?」

陳復生與Michael成立的基金會由二○○三年成立,她謂至今年一直沒有開過會,今年十一月初突然收到Michael發出的律師信,將在十一月十八日開會,令她感覺奇怪。而開會最大的議程是十姑娘要將三隻鑽戒捐給基金會,該三隻鑽戒每隻十卡,各值逾千萬元,現由陳復生管理。

戒指贈子女

麥慧貞(Anita)表示戒指是九○年初與母親在英國Graff購買,買了四隻分別是圓形、橢圓形、欖尖形及梨形,表示是送給兩個女兒及兩個新抱,但有人先取走了一隻圓形鑽戒。十姑娘曾向Anita透露,就算與子女打官司,但終有一日會完,心願是要將戒指送給子女。

陳復生解釋為何戒指會在她手上,她說:「○二年有人欠好多錢,叫十姑娘去帳房(澳娛)借,舅父(何鴻燊)要佢三隻戒指做抵押,差不多○五年前還清欠債,先要番三隻戒指。借錢期間,(澳娛)花紅都冇得分,用嚟還錢。○五年後嗰三年,就開始分番花紅,共有二億幾元。」

陳復生表示完全無途徑可問清楚十姑娘:「我喺十一月十八日開會當日,表明只要見到十姑娘,加上佢嘅醫生報告,隨時可以將戒指交出。如果佢話交畀基金會,我哋雙手贊成交出嚟,但係咪佢真正意願呢?」她又謂十二月十四日收到Michael的律師信,限她五日內交出戒指給基金會,否則會告她。另一邊廂,十二月十八日,Anita同樣寄出律師信,限她七日內交還戒指給她。作為戒指保管人的陳復生,表示兩邊都叫她還,她已問過律師意見,如果有一方告上法庭,戒指暫將會交法庭保管,到正式官司時,十姑娘必須出庭作證。

可以住過世

除此之外,Anita表示自十一歲住到現在,本是十姑娘持有的物業堅尼地道卅號,在本月十一日收到Michael的律師信,要她在明年一月卅一日前搬離。她說:「媽咪從來都冇要我交出嚟,佢話過畀我住過世。」陳復生續說:「我結婚廿年,十姑娘講過,間屋係畀兩個女,佢哋隨時可以去住,從冇聽過佢叫Anita唔可以喺度住。自己親人,點解突然之間無端端要佢走?」

陳復生又自爆曾被何東舜銘趕離愛都寓所:「我同啲仔女差啲畀佢趕走冇得住。」

文:名人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