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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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龍告周刊誹謗

林文龍昨日入稟高院,指《東周刊》過去一個月內的兩期雜誌,對他的報道均為失實及涉誹謗成分,包括「包女」及「豪賭輸錢」令其名譽受損,故入稟要求法庭頒發禁制有關報道,並就其損失索償,但沒有表明索償金額,被告一方分別是東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總編輯關慧玲。

案件編號:HCA 230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