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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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粗口可被控擾亂公安
就周秀娜在公眾場合被人以粗言穢語騷擾一事,謝偉俊律師表示滋事人可被控以「擾亂公安」的刑事罪行,他說:「只要在場人士因為嗰個人嘅行為感到受威脅或者不安,警方就可以控告佢『擾亂公安』嘅刑事罪行。(周秀娜可唔可以告對方性騷擾?)粗口騷擾唔可以構成性騷擾呢個民事罪行,構成性騷擾係須要喺指定關係,例如僱主僱員或者師生關係等等裏面發生一定嘅行為,同埋性騷擾係民事而非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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