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乳臭未乾的小子,天生頑劣不馴,奀皮百厭,就像出爐鐵般,不打不行。入得于師傅門下的七小福,不是頑童,便是家中小霸王,用盡懷柔方法要他們乖乖練功,未必有效,惟有以高壓政策,打個屁股開花,才可令他們就範。
中國戲劇學院合約第七條寫明,「乙方之子如頑劣不堪、不聽管教或犯過失,乙方自願以家長或監護人身份完全同意並授權甲方對其子施行懲教行動,包括責罵及體罰。」簡言之,于師傅的教學方式包括體罰。
六十年代的香港,體罰平常不過,于師傅一身集教、管、打的權力,依據梨園法則,師兄弟干犯過失,打無赦。
一人犯錯‧全體受罪
于師傅也奉行集體式教育,就像秦朝的「連坐法」一樣,一人做錯,全體受罰,若有學員犯大錯定必全體遭殃,「罪魁」通常受刑三至五十藤,無辜被拖累的,則被打一至兩藤,身為大師兄的洪金寶及于師傅契仔成龍,通常都要多捱兩藤,以示師傅公正不阿。
于師傅武行出身,自然身手了得,藤條更舞得如臂使指,百發百中,招式又層出不窮,虛則實之,實則虛之,望左打右,藤影飄忽,叫弟子無從閃躲。難怪元華也嘆道:「根本大家都唔敢避,與其避到都畀人打多兩藤,不如乖乖企喺度就範好過。」
學校裏男女平等,女生也沒有「打少些」的優惠,三師姊元秋說:「師傅好鍾意檢查女仔腰帶,一發現放得落手指,即係綁得唔夠緊啦,咁就二話不說,一藤打落嚟,絕對冇面畀。」元菊也憶述:「我哋成日會喺被打後入房驗傷,會除咗條褲睇吓邊個最傷,通常都係一大條又紅又腫喇!」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縱使于師傅天天打,卻為七小福「打」出一片天,第一任大師兄元庭說:「打絕對比鬧更有效,佢一藤打落嚟,我哋點敢再錯,以前體罰當食生菜啦!」的確,當日合約中已白紙黑字寫明,乙方家長要讓甲方于占元自行管教,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是不爭的事實。(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