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潘離婚AA制拒付贍養費

早前申請離婚後與太太復合的影帝辛潘,上周再次向法庭申請離婚,結束十幾年婚姻。辛潘更入紙要求各自付律師費及要求法官終止法庭賜予太太獲贍養費的權利,免得被太太分身家。

辛潘與太太羅冰韋特於九六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曾於○七年十二月入紙申請離婚,當時辛潘偕名模Petra Nemcova出席奧斯卡派對及到夜店狂歡。但四個月後辛潘又入紙撤銷離婚申請,再與太太復合。直至今年奧斯卡,當辛潘獲影帝上台致謝辭時,竟未有答謝老婆,事後只解釋老婆會明白,羅冰則為丈夫解圍指是致謝時間太短所致。

朋友代否認

三月尾,辛潘與曾在去年康城電影節一同作評審的妮妲莉寶文傳出緋聞,有報道指二人現身一酒店酒吧,更不時有身體接觸,又指二人搭升降機消失了近四十五分鐘,更被職員在酒吧暗角位撞破:「佢哋見到我時,個樣好驚訝,不過好快咁鎮靜自己。」事後雙方的朋友均代否認緋聞。

共享撫養權

想不到事隔不到兩個月,辛潘於上周再次入紙申請與太太離婚,文件上可見他們在結婚十三周年紀念日前四日申請離婚,認真可惜。而辛潘亦在文件中以不可和解的分歧為離婚理由,又要求各自繳付律師費,以及要求法官取消法庭賜予太太獲贍養費的權利,即變相拒付贍養費,不讓太太分身家。至於現年十八及十五歲的兩名子女,辛潘想與太太共享撫養權。

文:外娛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