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一軍事司法法典》第126條和第110條,這名水兵被指犯下嚴重縱火罪和危害艦隻或飛機罪。美軍第三艦隊公共事務辦公室指揮官、發言人羅伯森(Sean Robertson)表示,軍方調查後發現相關證據,足以根據《統一軍事司法法典》起訴涉事水兵,並按軍事司法制度的正當程序展開預審。軍方無公開涉事水兵身份,僅指他事發時是理查德號的艦員,未知他是否被關押。
理查德號規模僅次航母
理查德號去年7月12日早上起火,造成60多人受傷。同年11月,海軍宣布理查德號因60%船身損毀,維修成本高達40億美元(約312億港元)而需報廢。理查德號規模僅次於航空母艦,起火前升級至具備搭載隱形戰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