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頒車輛限行令 防治霧霾變擾民

霧霾天氣為害民眾生活健康,各地近年廣施良策加強防治,車輛限行措施更是較為常見的手段之一,諸如單雙日、單雙號限行,早中晚不同時段限行,又有本地車、外地車區分限制等,看得人眼花繚亂。防霧霾固然重要,但在一些限行措施發布推行過程中,必須做到指引清晰,宣傳及時到位,不能以損害民眾出行方便為代價。

山東濟南交通警察部門日前於晚間時段突然頒令,要求從即日起禁止輕型貨車與外地車輛在當地高速公路、旅遊路等路段行駛,隨即惹來輿論抨擊;正如有市民認為,當局事先毫無預警,相關措施說來就來,勢為民眾出行帶來種種不便。想想也是,若然某些貨運生意早已排定日期,叫一眾貨車司機乃至商家如何臨時抉擇?要是沒能及時看到禁令誤闖相關路段,豈非要吃罰單?若是外地車輛必須出城,或是正在往濟南駛來,難不成要讓他們掉頭回去?

胡亂行政 匆忙補鑊

是故當地交警部門緊急於翌日再發補充說明,不但就相關的限令作詳細解釋,又指會留下數日時間供各方報備,以換取通行許可,期間亦不會對所涉違規的車輛進行處罰,僅以勸導提醒為主。既知如此,何必當初?既令民眾無故添憂,又為自己招來胡亂行政之非議,及需匆忙補鑊,真是何苦來哉;這種事本又屬「輕車熟路」,過往不知已實行多少次,按理說斷不該再犯類似的低級錯誤,偏偏還是犯了,莫非是霧霾來得太急,或是上級有關部門也在匆匆下指令施壓所致?

對於霧霾災害,臨時實施車輛限行是否就是治本之道?若當真有效,何不平時持續推行,而是到了情況極差之時才搞「臨急抱佛腳」那一套?或者說,如果車輛排放污染必然加劇霧霾災害,政府會否考慮從源頭上對汽車行業實行限產限售?顯然不捨得,那便退而求其次,從提升車輛減排質量上入手;事實上,各地近年已在普及執行相關措施,有些車輛甚至已接近零排放,那還對他們籠統地實施限行令,豈非有失公道?

此外還需搞明白的是,導致霧霾或嚴重空氣污染的真正原因是甚麽,源頭究竟在哪裏。很明顯的例子就是,每到入冬時節,京津冀等北方城市總會紛紛讓工廠企業停工停產,然而空氣重污染的情況仍會出現,依舊是霧霾連天,因為停產的企業主要是一些加工業、輕工業,惟工業大氣污染排放的主要來源卻集中在火電、鋼鐵、煤炭焦化、石油化工等高污染、高能耗領域,而這些行業往往不能停,須常年運轉,已非政府捨不捨得的問題;以致一些地方政府動輒拿民眾炒菜、燒煤取暖乃至放鞭炮開刀,不但找不到重點,更是一再擾民,十分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