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盼與男友箍煲 逼女兒獻身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南寧一名卅八歲的黃姓婦人,早年為維持與覃姓男友的關係,強迫時年十二歲的女兒麗麗與對方性交。麗麗因姦成孕向生父求助,揭發這宗令人髮指的案件。南寧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覃男、黃婦入獄十年及十一年。

覃男有搶劫前科,他當年認識黃婦後,兩人迅速開始同居。後來黃因身體問題難以生兒育女,擔心覃男離她而去,於是以下跪、吞藥、割腕自殺等方式,逼麗麗同意與覃發生性關係。麗麗去年四月隨黃搬進覃的住所,當晚即被人強姦,黃反叫她不要哭鬧,免被鄰居聽見。

分別入獄11及10年

法院審理認為,覃男明知麗麗未成年,仍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已構成強姦罪,判囚十年。黃婦則屬於該案的共犯,遂判囚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