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張姓大陸女學生昨日從浙江溫州乘飛機返台灣,因攜帶六百三十克火腿腸經桃園機場入境,被罰款二十萬元新台幣(約五萬一千港元),是首次有陸生違例被罰。張女身上無足夠現金付款,台移民署考慮到她是留學生,與短期停留的大陸遊客不同,加上須優先保障她的就學權利,決定准許她先入境,事後再付罰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