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貪案 轉高院審

【本報綜合報道】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下台後,續陷國營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洗錢醜聞。馬來西亞上訴法院周一批准納吉布的申請,將原定於周二開審的1MDB子公司SRC國際公司貪污案押後,最長可以延至兩周後審理。

法院表示,由於納吉布有意將案件轉至高院審訊,故批准將SRC國際公司貪污案延期。高院已允許納吉布的申請,而SRC國際公司貪污案開審,將令高院的審訊變得毫無意義。馬來西亞的總檢查長認為,此案關乎公眾利益,法院應該駁回押後申請,不過並不認為納吉布的律師團隊拖延審訊。

涉貪8100萬 否認42罪名

六十五歲的納吉布因涉嫌挪用1MDB子公司SRC國際公司四千二百萬令吉(約八千一百萬港元)的資金,於去年七月被控三項失信、三項洗黑錢罪、一項貪污濫權罪。他目前被控多達四十二項罪名,但他否認全部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