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有兩宗旅客行李中違例攜帶豬肉製品個案,分別被罰款二十萬元新台幣(約五萬一千港元)。兩批旅客均投訴交罰款機制不近人情,令他們為交罰款,遇上重重困難,險被遣返。
周日中午,大陸穆姓女子與新加坡籍丈夫,從上海乘飛機入境台灣後,翌日其託運的行李內被發現藏有金華火腿。穆女與丈夫提領行李時,當局向穆開出二十萬元新台幣罰單,強調若不交清罰款,可撤銷其入境許可。穆女欲用信用卡交罰款,但被拒絕。她的提款卡每日提款上限為二萬元人民幣(約二萬三千港元),令她交不齊罰款。幸其台灣親友代交清罰款,她和丈夫才順利入境。
周一上午,魏姓女子等一家五口從天津抵台,因行李有豬耳及臘肉,被罰二十萬元新台幣。魏女和家人又按提款機,又兌換外幣,終花三小時勉強交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