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國家緊急狀態令 政治代價昂貴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聲言有權頒布國家緊急狀態令,繞過國會直接下令建圍牆。民主黨即反駁此舉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將提出挑戰,但專家指特朗普此舉或可行。

根據一九七六年的《國家緊急狀態法》,美國總統有權在面臨危機時,通知國會並採取單方面行動。法案旨在讓總統獲取較有效的行政權力,應對戰爭爆發等緊急情況。不過前總統杜魯門曾於韓戰期間頒布緊急狀態令,以圖將鋼產業國有化,但最高法院後來裁定他沒有這權力。

華盛頓大學教授泰達萊克說,特朗普有權頒布緊急狀態令,惟能否藉此建牆則是另一回事,原因是撥款仍須經國會通過。德薩斯州大學法律系教授弗拉德克指在緊急狀態下,特朗普有權調撥國防部的預算興建圍牆,法律訂明軍方於戰時或緊急狀態時,可以出資興建有關設施。

弗拉德克解釋,國防部有大量軍事建設資金,現時問題取決於國防部會否取消其他建設計劃,以興建邊境圍牆,而有關資金或被列為沒有指定用途的撥款。不過,他坦言就算特朗普擁有相關的法律權力,但背後的政治代價將非常高昂,因此這方法在政治上欠缺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