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企巨擘避稅法 蘋果始創

【本報綜合報道】「雙層愛爾蘭夾荷蘭三文治」由總部設在海外的愛爾蘭銷售公司A、實際在愛爾蘭營運的公司B及荷蘭的中繼公司組成,利用歐盟轉款漏洞避稅。不少高科技企業使用這方式避稅,包括「始創者」美國蘋果公司。

愛爾蘭政府為吸引國際企業,只要實際營運或母公司設在海外,在愛爾蘭註冊的公司就被視為外國公司,可以享受當地的零稅率優惠。因此,有關企業先把大半美國收入以專利授權費形式轉入公司A,再把美國以外的海外收入匯到公司B。另一邊廂,荷蘭以公司註冊地而非總部所在地決定一間公司的國籍,因此公司A及B被視為歐盟的公司。愛爾蘭及荷蘭規定歐盟境內公司交易,可享免稅或低稅的優惠,因此荷蘭子公司做中繼站,把原應依愛爾蘭稅率課稅的公司B收入,免稅轉入控股公司設在避稅天堂的公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