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包頭市法庭近日公開宣判一宗大型涉黑案,主犯賈某、梁某等廿七名被告,因組織領導黑社會、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故意傷人及勒索等多項罪名,分別被判入獄九個月至十八年不等。
法院文件指,被告賈某等人二○一六年起組織黑社會,從事非法禁錮、不當手法收數等活動,數十市民受害。賈某等人後來還以暴力手段威脅其他幫派,兩年內犯下四十八宗罪案。另有部分組織成員透過跟蹤、偷拍及敲詐等,非法獲利。
賈某等四名主犯分別被判十三至十八年有期徒刑,另罰款多達八萬三千元人民幣(約九萬六千港元)。其餘廿三名組織成員則被判監九個月至九年不等,同時沒收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