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黑惡勢力 桂林4官判監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今年初展開掃黑除惡及深挖「保護傘」行動,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就四名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案件,進行一審宣判。案中被告包括三名警官及一名縣政協主席,四人分別被判囚七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廣西涉黑第一案囚16人

四名被告包括曾任永福縣政協主席的劉永祥、該縣拘留所副所長廖雙雙、該縣公安局羅錦鎮派出所所長李靚、桂林市公安局刑偵第四大隊大隊長肖翔。案情指,涉黑組織主腦李佳涉及故意傷害、開設賭場、工程包攬等罪,上述四名「保護傘」給李佳等人通風報信。法院判處劉永祥入獄十四年,廖雙雙、李靚及肖翔分別判囚九年半、九年及七年。

廣西「涉黑第一案」上周四於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涉黑組織主腦蘇斌及其成員涉嫌開賭、放高利貸、暴力追債、詐騙、強迫賣淫,還非法製造槍枝。蘇斌被判囚二十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十五名被告分別判囚一年至十八年不等徒刑,其中包括十名被告為未成年人。

另外,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法委書記郭聲琨,上周六在北京主持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視頻會議,強調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行動,將在明年進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區、攻堅期,要以積案清零為目標,堅決查處各類「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