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逾億冰廣東圖運澳洲 原判15年被指過輕 華重審加國毒販

中國與加拿大就互扣公民事件持續角力,就在中方釋放因打黑工被扣的加拿大女教師之際,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29日)裁定,一名加拿大男子涉走私毒品案上月一審被判囚十五年並驅逐出境的判決屬於「從輕處罰」、「明顯不當」,下令發還重審,指他或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他意圖協助將二百二十公斤、市值約一億零三百萬港元的冰毒從廣東經大連海運至澳洲,最高可判處死刑。

據遼寧高院通報,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前年三月對該案進行審理,上月二十日宣告一審判決,認定加拿大籍被告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五萬元(約十七萬三千港元),驅逐出境。一審宣判後,謝倫伯格提出上訴。

涉國際販毒可判死

遼寧高院立案受理後,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提出「正在查證的線索」顯示,謝倫伯格「極有可能」參與有組織國際販毒活動,在走私毒品犯罪過程中「起重要作用」,一審法院認為他屬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是「明顯不當」,故建議發還重審,「根據新線索查證情況,依法懲處」。法庭採納有關意見,裁定案件發還原審法院重審。

檢方在二審上提出新線索指,謝倫伯格於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將冰毒從廣東運到大連後,在當地買輪胎、工具,試圖將毒品藏在輪胎內走私到澳洲。警方接報後,在一個貨倉中搜出三百多袋塑料顆粒,當中十五袋有白色晶狀物。

加使館官員等旁聽

遼寧高院指,加拿大駐華使館官員當日有到庭旁聽審訊,另有五十多名民眾及傳媒旁聽。而高院日前公告則指,二審地點在大連中院。

加拿大本月初應美國的引渡要求,拘捕過境加拿大的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後,先後有三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扣查,謝倫伯格則因為涉走私毒品案接受二審。

按中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五十克以上冰毒,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