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三一一大地震,令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出現核災,當時負責管理的三名東京電力公司高層,包括前會長勝俣恒久、前副社長武黑一郎和另一前副社長武藤榮。遭起訴業務過失導致他人死傷罪。雖然他們否認控罪,惟檢察部門指摘三人作為最高管理層,在大地震發生後沒有採取任何應對措施,責無旁貸,周三要求法官判處他們入獄五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