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前總統馬英九早前出版回憶錄,批評台北地檢署調查國民黨賤賣黨產的「三中交易案」時辦案不公開、鋪天蓋地追殺、為特定政黨服務。北檢上周六發聲明逐點反駁,批評馬英九想借媒體干預判決,要求他尊重司法,勿借政治性言語誤導視聽。
北檢聲明指引用胡適名言「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能說八分話」,指起訴馬英九的每一項罪名都有足夠證據,但馬英九在書中對此隻字不提。至於為特定政黨服務一說,聲明指馬英九所涉的刑事案件多達二百七十三宗,包括台北大巨蛋案、貓空纜車案,當局均依法辦理。
聲明又指,偵辦案件需堅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當局在「三中案」偵結前已先後十一次發新聞稿,澄清外界不實訊息,馬英九明知此事,仍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肆意指摘北檢,屬誤導民眾。聲明重申,馬英九雖然一再聲稱在「三中案」中無收受利益,事實上該案令台灣及中投等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致「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馬英九即使未將這些暴利據為己有,也應當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