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23年 判死緩男子獲釋

【本報綜合報道】吉林男子金哲宏二十三年前被控故意殺人罪,其後四次被判處死緩,並囚禁至今。該案周五上午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金獲改判無罪,當庭釋放。金的辯護律師李金星慨嘆:「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他又指,金多年來首次露出笑容,呼籲國家盡快建立冤假錯案快速平反的申訴機制。

一九九五年九月,永吉縣二十歲女子李瑩遇害,其後金哲宏被警方拘捕。金被認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但他拒不認罪,入獄後堅持提出申訴,惟前後共四次被判死緩。及至今年三月,吉林省高院對該案作出再審決定,周五認定其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原審裁決。

被捕時兒僅兩歲

現年五十歲的金哲宏撐着拐杖,在兒子的攙扶下步出法院。他表示,最想前往父母墓前拜祭,他當年被捕後,母親便病逝,她臨終前堅信其無罪,並囑咐其弟一定要為他還一個清白。金服刑多年健康欠佳,因多次被嚴刑逼供,致滿身傷患,與入獄前判若兩人。其子稱,父親被捕時他才剛過兩歲生日,「從小到大,我和父親見面都是在監獄裏,每次探監的時間最多不過二十分鐘,加起來也不到四小時,有時候家裏人去得多,我連句話也插不上」。

對於未來,金哲宏表示最重要是先養好身體,現已準備返老家。吉林省高院國家賠償委員會的法官已與金見面,為金申請國家賠償做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