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用指紋打卡被炒 澳工人提告

【本報綜合報道】澳洲昆士蘭一名木廠工人,年初因拒絕使用指紋「打卡」被解僱。他事後入稟公平工作委員會,控告木廠不合理解僱及違法收集個人資料,要求賠償。委員會裁定原告敗訴,指僱主可合法辭退拒絕提交生物識別資料的僱員,原告表示會上訴。

疑違反私隱條例

原告杰里米(Jeremy Lee)認為指紋系統違反私隱條例,他指僱主沒有按法例要求訂立私隱政策,更沒有向員工解釋為何收集個人資料及其用途。杰里米擔憂生物數據會落入不知名人士或團體手中,他堅持以簽到方式記錄工作的時間。

僱主抗辯指紋掃描器不會記錄指紋,收集所得的數據只會用作記錄工作時間及用來計算工資,強調指紋掃描可以認證員工身份,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公平工作委員會指木廠記錄員工出勤合法,而杰里米拒絕提供指紋,即沒有人曾收集他的個人資料,木廠亦沒有侵犯他的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