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裁定三菱需賠償二戰10勞工家屬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最高法院周四裁決,日本三菱重工需向二戰時強徵的十名朝鮮勞工或遺屬作出賠償。日本政府對南韓的判決表示遺憾。

日外相表示遺憾

根據判決,三菱重工須向每名原告賠償八千萬至一點五億韓圜(約五十六萬港元至一百零四萬港元)不等。原告人包括「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前隊員金成珠及部分苦工家屬。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同日發聲明,對裁決表示遺憾及不可接受,認為一九六五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已解決有關問題,又要求南韓政府處理問題,免影響兩國關係,強調不排除訴諸國際法院。

南韓最高法院上月三十日亦裁定,另一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公司,需向四名南韓人每人賠償一億韓圜(約七十萬港元),補償他們於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被強迫勞役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