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菜列明價碼 須食客簽字

【本報綜合報道】為了杜絕景區食店再有亂開價劏客的情況,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早前發布了《黑龍江省旅遊業明碼標價規定(試行)》(下稱「規定」),要求餐飲業界將各種消費明碼標價,更推行「餐前消費確認」。食客點餐後,將食物及服務的價格列明在點菜單上,經由食客簽字確認後才可落單上菜。

禁用時價及面議

新規定列明,旅遊景區及周邊相關的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將所售食品明碼標價,例如以菜牌、菜式展示價格牌、牆上圖片菜牌等方式標示,標示的內容應包括菜式名稱、計價單位、價格等,不得使用「時價」、「面議」等定義模糊的標示。同一道菜式在同一經營場所若以不同方式標示,價格也應當一致。而提供給食客自願選擇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例如單獨計錢的紙巾、即棄餐具、茶水等,也應在顯眼位置明碼標價。「餐前消費確認」方面,點菜單須列明價錢,再讓食客簽字確認,才可落單。新規定將於下月一日起實施,試行一年,違反者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