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前深圳市長 被列老賴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市前市長許宗衡因受賄罪成,二○一一年被判死緩。有內地媒體周二報道,正在北京秦城監獄服刑的許因未有履行義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黑名單。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開的《許宗衡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顯示,鄭州市中院提出,執行許宗衡沒收財產一案,因許未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去年七月十三日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經查詢發現他銀行帳戶僅剩三千五百多元人民幣,目前法院已將該筆存款凍結,並上繳國庫。

影響日後減刑假釋

執行裁定書又指,今年一月廿九日追查許宗衡名下房產,發現他有一套住宅,翌日查封;法院擬將查封房產公開拍賣,但因房產坐落於深圳市政府家屬院,屬省部級幹部住房,不能在市場交易。法院遂於七月十七日將許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認為,許當年被判死緩,今次事件意味着他已獲減刑,但上述裁定書或許會影響其日後的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