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槍形匙扣拘查兩月

福建廈門男子章華因在網上出售一款迷你槍形匙扣,今年七月卅一日被遼寧鞍山警方以非法買賣槍枝為由跨省拘捕,扣查逾兩個月,至今仍未獲釋,引發外界爭議。章妻稱,該款匙扣早已通過國家安全部、廈門警方檢查,證實無安全問題,其丈夫賣鎖匙扣近三年,亦無發生過意外,不明白丈夫為何會被捕。

山寨外國貨售數百元

章妻稱,其丈夫幾年前從國外帶回一個迷你槍形匙扣,找到國內的代工廠進行複製加工,並在網上銷售,售價約數百元人民幣,「雖然它具備了擊發功能,但我們沒有做過甚麼火藥彈藥之類的,就是一個用於收藏的小小鑰匙扣掛件。」她認為,該款仿真槍匙扣的危害性,遠不及一把刀或弓箭。經銷商所售的彈藥,「成分跟火柴頭的成分一樣」,打出來是啞炮。

她又指,其丈夫是福建人,不明白為何被遼寧警方帶走。章的代理律師楊衞華透露,遼寧警方在查案時,發現一名東北人買賣槍枝,雖與章男無直接關聯,但該東北人有一筆交易是槍形匙扣。

楊衞華表示,槍形匙扣發射的動能,符合每平方厘米一點八焦耳的槍枝認定標準,而匙扣的長度只有四厘米,根本無法掌握,故標準在適應具體案情時,應有所變動。他指,槍枝口徑按規定不能超過二厘米,但此規定只界定了口徑上限,無界定下限,過小的口徑是否能被定義為「槍」,值得商榷。

鞍山市鐵西公安分局負責人近日出具鑑定報告指,送檢的匙扣是以火藥為動力自製袖珍轉輪手槍,屬於非軍用槍枝,具有射擊功能,故認定為槍枝。負責人稱,章華涉嫌非法買賣槍枝罪,只要經過權威鑑定為槍枝,根據法律規定,警方應予以嚴懲。

網民稱可打穿玻璃窗

雖然買家聲稱槍形匙扣的危害低,但內地網絡流傳一段用「槍形匙扣」擊發子彈的短片,子彈射穿一個薄鐵桶。有網民反問:「誰說槍小就打不死人」、「這不是特工片裏出現的迷你槍嗎? 小孩子拿去玩,後果不堪設想」。另有網民指,去年曾有幾名小孩使用該款槍,將其住宅窗戶的玻璃打穿窿。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