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劫殺滅門案四犯人判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山東去年發生青島滅門案,一家四口慘遭劫殺,其中戶主的女兒在遇害前遭劫匪性侵。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就該案一審宣判,被告李忠吉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死刑;另李鍾植、李晨華、金善今因犯故意殺人罪,也全部判死刑。四人被判賠償原告損失近十三萬元人民幣(約十五萬港元),四人服判且不上訴。

四口家催租被殺

法院查明,被告李忠吉與李晨華為夫妻關係,前者為李鍾植和金善今夫婦的養子,四人為吉林籍朝鮮族人。去年十月,四名被告租住在受害人紀姓夫婦住處樓下的單位,因未交租金而多次被催租,李忠吉遂萌生劫取紀家財物的歪念。

同年十一月十三日,李忠吉夫婦購買膠紙、刀具及繩子等犯案工具,翌日傍晚先將紀男騙至所住單位,將其綑綁後,再將其妻及一對子女騙到屋內。因紀妻極力反抗,李忠吉夫婦用手捂住其口鼻致其死亡。及後李忠吉等人,先後將紀男及其一對子女殺害,其中紀男的女兒遇害前,曾被李忠吉強姦。李忠吉等四人搶劫殺人後逃至北京,同月十六日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