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前總隊長唐國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周四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開庭審理。唐作最後陳述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控方指,唐國棟於二○○八年至去年間,利用其擔任郴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市政府副市長、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總隊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其妻及下屬非法收賄,共計折合逾七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八百萬港元)。另唐國棟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共計折合約九百六十五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或者說明來源後查證不屬實。
另外,廣東省環保廳前廳長、潮州市前市長李清受賄一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五終審判以十五年有期徒刑,罰款二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