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打黑54人判罪 主犯囚25年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當局展開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福建廈門市上周六就當地首宗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案一審宣判,涉案五十四名被告及三個單位,被控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以及尋釁滋事等十七項罪名。其中,主犯陳×杰獲刑廿五年,其餘五十三人分別被判處三年八個月至廿年不等徒刑。

案件在思明區法院公開宣判,以陳×杰為首的非法勢力透過打砸車輛、槍擊等手段打擊競爭對手,賺取巨額經濟利益後,逐步發展成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陳帶領成員大肆進行強迫交易、聚眾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串通投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對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非法採礦、故意傷害、妨害作證等犯罪活動。另外,涉及在當地強行侵佔沙場、非法佔用土地等。

首宗「套路貸」涉黑案開審

此外,全國首宗「套路貸」涉黑案,於上周四在天津市紅橋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案共三十二人被控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聚眾鬥毆、非法持有槍枝等罪。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法院宣布擇日宣判。套路貸是指不法者以借貸為名,非法侵吞受害者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