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女表示,廿多年前和丈夫在深圳打工時相識並結婚。二○○四年,二人合夥開公司。二○一五年,一家到澳洲墨爾本計劃旅遊十天,但陽男突提出要提前回深圳,自此陽男經常不回家。
至去年底,曾女發現當年陽男原來是帶梁女到美國加州分娩,誕下一名私生子。二○一七年十二月,梁女又在香港生下私生女。曾女更指,陽男名下總共七十五個物業,已轉移四十多個到對方的親戚名下,還買下一間價值五百多萬元(約五百八十三萬港元)的幼兒園給對方當園長。
曾女經多方面調查,終於確認梁女的住處,日前攜同家屬登門造訪,惟雙方一碰面即發生衝突。陽男對於曾女的指控全盤否定,稱不認識梁女,又反指曾女有外遇,並轉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