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原審裁判證據充分
通報指,已調查核實原審各被告提出的證據,認為原審裁判認定各申訴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而各申訴人涉強姦未成年少女、強迫賣淫及嫖宿等行為,情節惡劣、後果嚴重,原審對他們的刑罰無不當,各項申訴理由不能成立,予以駁回。
至於原審證據是否存在瑕疵,法院方面認為均不影響對案件事實的認定。而湯蘭蘭被指向被告要挾索財一事,亦與其口供真確性無必然關係。
另受害人父親湯繼海稱遭屈打成招一事,合議庭認為沒證據。而湯母萬秀玲稱因遭刑訊逼供而跳樓,審查發現她是自己翻越樓梯扶手跳下去。湯蘭蘭祖父在看守所突然死亡,經審查死因是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