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南韓客輪世越號於四年前翻沉,導致三百零四人遇難,當中不少是高中學生。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周四裁定,海難是由船公司及政府過失導致,須向每名遇難者賠償二億韓圜(約一百三十八萬港元),並向痛失子女的父母每人賠償四千萬韓圜(約廿七萬港元)。
一百一十八名死者的三百五十四名家屬於二○一五年入稟法院,索償一千零七十億韓圜(約七千四百三十萬港元),即每人約十億韓圜。今次是海難發生四年以來,首個認可政府須負責的裁決。
判決書指出,世越號所屬的清海鎮海運公司和政府,須為救援不力、隱瞞事實及導致死者家屬承受痛苦負責。其中船公司在超載及貨物固定不穩下開船;船員在事發後要乘客原地待命,自己卻先逃離;海警未疏散乘客,盡保護國民的責任。